Privacy policy

客户使用协议与隐私保护条款

请仔细阅读,谢谢

本协议由您与保力新能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保力新能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物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注:本软件的一切知识产权及专利技术均为保力新能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所有。

  1. 服务内容

1.1本软件与“保力”发售的移动定位终端配套使用,提供服务终端的行为轨迹地图、对终端的远程监护及预警提醒、在线即时通话与语音通讯等功能。

1.2使用在线即时通话功能时,需要移动定位终端装配上SIM卡,通话过程中所产生的通讯费用由运营商收取。

1.3使用软件查看内置的地图、轨迹点、预警提醒等信息时,产生与服务器的网络请求流量费用由运营商收取;在使用“保力” 发售的移动定位终端时,上报位置信息到相应服务器所产生的流量费用亦由运营商收取。除此之外,不产生其他费用。

1.4本软件仅适用于其官方网站公布支持的操作系统,如果用户在安装本软件后因任何原因欲放弃使用,可根据相应系统的删除方式进行删除软件。

1.5软件的修改和升级,“保力”保留随时为用户提供本软件的修改、升级版本的权利,若升级更新产生的数据流量费用,由运营商收取。

1.6本软件不含有任何旨在破坏用户数据和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的恶意代码,不含有任何监控或监视用户行为的功能代码,不会收集用户个人文件、文档等信息,不会泄露用户的隐私信息。

  1. 用户须知

2.1用户应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使用本软件,用户无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 删除或者改变本软件上的所有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本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 利用本软件误导、欺骗他人;
  •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

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 破坏本软件系统或者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 其他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2.2对于从非“保力”指定平台下载的本软件产品以及从非“保力”发行的介质上获得的本软件产品,“保力”无法保证该软件是否感染计算机病毒、是否隐藏有伪装的特洛伊木马程序或者黑客软件。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到时不可预测的风险,建议用户不要轻易下载、安装、使用,“保力”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申请使用“保力”网络服务时,必须向“保力”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3.2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保力”。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保力”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用户理解并同意“保力”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保力”网站的任何页面上投放广告),并且,您同意接受“保力”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3.4 对于用户通过网络服务上传到“保力”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您同意“保力”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3.5 用户在使用“保力”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 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保力”网络服务侵犯“保力”的商业利益,包括并不限于发布非经“保力”许可的商业广告;
  • 不得利用“保力”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 不得利用“保力”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 不得利用“保力”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保力”的行为。

3.6 “保力”有权对您使用本软件网络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您存储在服务器的内容进行审核),如您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保力”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您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您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您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您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3.7 “保力”针对某些特定的本软件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保力”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3.8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保力”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保力”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4.隐私保护

4.1 保护用户隐私是“保力”的一项基本政策,“保力”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保力”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 为维护“保力”的合法权益。

4.2 “保力”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保力”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保力”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4.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保力”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1. 免责声明

5.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软件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本软件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保力”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保力”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5.3 “保力”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保力”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保力”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保力”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保力”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5.5 用户同意,对于“保力”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保力”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保力”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 “保力”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 “保力”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1. 协议修改

6.1 “保力”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保力”将会直接在官网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保力”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保力”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6.2 如果不同意“保力”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本软件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保力”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保力”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及免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保力”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网络服务,“保力”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保力”支付的服务费,“保力”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网络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7.2 用户理解并确认,“保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保力”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保力”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保力”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该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及免费网络服务、以及基于广告模式的免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 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保力”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7.4 用户注册的本软件帐号昵称如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要求,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保力”有权收回该账号昵称。

  1. 通知送达

8.1 本协议项下“保力”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8.2 用户对于“保力”的通知应当通过“保力”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1.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9.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保力”公司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9.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9.5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